第127章 第一百二七章-《大唐种田指南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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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菠菜并非本土菜蔬,        它是两千年前由波斯人栽培的菜蔬,当时叫波斯草。菠菜这名字,是后来演化而出的。

    正史上菠菜第一次登场,是在贞观二十一年,        尼泊尔的国王那拉提波将菠菜作为礼物,        派使者前往长安,        送给李世民。

    显然,历史上波斯的菠菜可能更有名,但尼泊尔也是产菠菜的。

    《唐会要》曾记载这样一番话:“尼波罗国献波棱菜,        类红蓝,        实如蒺藜。火熟之能益食味。即此也。”由此可见,在当时菠菜还有个别名,叫波棱菜。

    往返于尼泊尔与大唐或波斯与大唐的商队,        行路上都会带来自家乡的美食,        别问他们是怎么保存的,        这毕竟是有空间储物的西游记世界,        为保鲜,        香料药材及菜蔬都存在空间内,就怕沿路颠簸,使其营养流失。

    被钟离珺找上的商队也挺懵,        他们不是没见过拦路进货买香料的,        可连带着问他们买菠菜,        还真是头一回。

    拜托!菠菜的根茎可是红色的,看这颜色你们敢吃吗?

    这年头人对颜色鲜艳、从未尝过的果蔬都敬谢不敏,        生怕吃了中毒。想想番茄,        明代一开始传入中国时只作观赏之用,        还是到了快二十世纪才被普遍食用。

    对当时的百姓来说,        鲜艳的菜蔬就像是色彩斑斓的毒蘑菇吧。

    像李时珍一样继承神农尝百草遗风的人少之又少。

    可钟离珺就不同了,他还是很热衷于挖掘新菜的,而且就算中毒又怎样?反正也不是什么灵蔬,还不是中毒就中毒了?

    中毒了就逼出来!

    修士的体质为他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。

    钟离珺朴实地询问波斯人,菠菜怎么吃?

    波斯人操着古怪的汉语表示:“加点盐,煮着吃。”

    钟离珺立刻尝试了。

    也不怪他急,唐代蔬菜种类还是挺少的,像叶子菜,最常见的是菘菜,也就是我们今天说的大白菜。但菘菜绝不是唐最时髦的蔬菜,这年头人都更喜欢吃葵菜,一种滑溜溜黏腻腻的绿叶菜。

    甚至有不少诗人留下咏秋葵的诗。

    钟离珺这人对吃的都很博爱,可吃多了他也觉得腻味,就想换换口味,像他这样的老饕,立志吃遍天下美食。

    更何况,钟离珺也不是很喜欢秋葵的口感,有时他会觉得葵菜黏糊糊的。

    头次尝菠菜,钟离珺眼前一亮,或许是没处理好,菠菜还带着股土腥味,然瑕不掩瑜,吃碗菠菜后,钟离珺充满了力量!

    他脑海中划过菠菜的无数种吃饭。

    最后,他向波斯商人购得种子,又往乌斯藏去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“阿嚏——”

    一阵寒风吹过,高长松打了个喷嚏。

    乌斯藏这昼夜温差十分之大,刚欢度完丰收的季节,小风就吹起来了。

    高长松外出时见村人换上了冬衣,这年头可没什么羽绒服、棉袄,富裕人家会在布裘里充丝绵,轻薄又保暖,可这玩意儿哪怕高长松都不会穿,一是修道之人不怎么怕冷,二是这衣服太太太昂贵了。

    丝绵沾了一个“绵”字,可根咱们常说的“棉花”不是一个棉,这是种用蚕丝制成的棉絮,工艺上比较接近现代的蚕丝被。

    蚕丝被可不便宜,这还是在生产力发展的现代,放在一千五百年前,非达官贵人是用不起丝绵制衣御寒的。

    稍微殷实点的人家首选的御寒之衣是皮裘,也就是皮草,这也分个三六九等,譬如狐、貂、貉、豹做得皮草稀有,多为贵人所穿,百姓则穿鹿裘、狗裘等。

    说实在的,都穿上皮草了,这起码家里得有劳动力能抓狍子、鹿,才有皮裘穿,再穷一些的人家,就像是古诗中说的,盖纸被,穿纸衣。

    不过这里的纸,并非我们理解的纸,要不然百姓早在严寒之中被冻死了。

    纸衣既然能盛行,就证明它还是有一定抗寒保暖性的。

    纸衣的原料是楮树皮纸,此纸十分耐磨,且隔热性完胜麻布,已经快把麻布纸衣给淘汰了。

    高长松家贫时也穿过纸衣,他感觉:硬是真的硬,保温,马马虎虎吧,只能说聊胜于无。

    无钱的村人除纸衣外还会左套一层、右套一层,他们的外套多是麻布所制,夹层里缝了破布头、麻绳、废纸等一切似乎能御寒的废品。

    成品说御寒是不可能的,挡风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去年高长松自己还在挣扎,自然没有闲心搞别的,但在第二个寒冬即将来临的今日,他也琢磨着能不能做出价格在皮裘之下的防寒品了。

    哎,御寒衣物,最好的原材料不就是棉花吗?而且棉花也不是没有传进中国,早在未经南北朝时期,就有棉花了,可惜直到现在还只当观赏品,要他在全国大力推广,也得当上朱元璋,在全国强制推行种植才行啊。

    考虑到下一任皇帝是李世民,他还是无视种田系统的争霸功能吧……

    推广棉花是行不通的,他自己种棉花都欠奉,高长松从未在古格镇周围看见过!

    但是,学习一下穿越者前辈们的经验,搞点毛衣还是有可能的。

    高长松还是看过不少穿越的,只要穿越古代,就必然打铁制糖织毛衣,可能是这三项赚头比较大吧,哪怕是当时有技术,这还不是能进行技术革命吗?

    毛衣这玩意,看似走进千家万户,实际上它进入中国的时间是比较晚的,否则在明清时期就用该有布袍配高领毛衣这种时髦的搭配了。

    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,并且推广开的。

    但在西方,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。

    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,在唐代时,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。

    当然了,高长松想着织毛衣,可是有的放矢的,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、织毛衣的先天优势。

    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。

    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,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。

    在传统历史中,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,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,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。

    有农耕做后勤保障,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,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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