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五章 不在家-《军户幸福生活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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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月华呆在栗子家里并不知道家里遭遇了‘流氓’的事儿,乡下日子很枯燥,月华每天窝在炕桌前绣花儿,或者纳鞋底,几乎足不出户,栗子大约看出来月华挺无聊的,正好农家游人家娶媳妇办酒,拉着月华去吃酒。

    农家的桌席都是四方桌,坐八个人,东南西北坐四个大客,大客通常是新媳妇娘家人,每个桌角坐四个陪客,四个陪客通常都是本家人。

    农家也是讲礼数的,北面坐的通常是女家的叔叔舅舅之类的,其他南西东稍微次一等,陪客也是,陪在北席的一般是本家的长辈,那是主陪客,要帮着敬酒布菜的。

    月华去只能算作邻家百客,大客在屋里,她们邻家百客在院子里,她们的位置随便坐,没什么讲究,饭桌上也是八个人,不过谁先来谁先占好位子,一般妇人来吃酒都得带着个把小孩子,小孩子是不上桌的,拿了碗筷站在一旁吃。

    月华坐在席上,刚上来一盆锅子,月华只看见里边儿有猪肉、萝卜,白菜、豆腐和粉丝,整整一锅子,月华刚举起筷子,立刻遭受七双筷子夹攻,月华没有插手地方,只好把筷子缩回去,这些妇人挑着里头的大肉,一人抢了一碗,等月华再举起筷子的时候,只剩下一锅白菜豆腐了,月华只好挑了一筷子粉丝,又端上来一碗猪脚,这回月华还没举起筷子就只剩下了个空碗,一个妇人看月华一块肉都没夹到,说一口南方话:“跟我们吃饭你得快点儿,要不我把我的给你?”

    只见她把自己碗里的那块肉拿出来递给月华,月华不好吃人家碗里的笑道:“我吃这个就行。”

    那个妇人不再坚持,转手就把猪脚放进了一旁站着吃饭的孩子的碗里,嘴巴里的菜没咽下去就开始教训孩子:“快吃,吃完了我给你夹,回去可别吵着吃肉了。”

    小孩子也不敢猪脚上头还带着骨头呢,一张口把整块猪脚塞进嘴里,嚼了半天吐出带米粒的骨头,嘴巴一嘴的油,妇人大约是从田里来的,衣服没换过,上头都是泥巴灰尘,孩子吃得一嘴油,嘴巴上好多饭,她拿了袖子使劲擦了擦,把孩子的鼻涕都给带出来了,看到孩子流鼻涕又拿擦了嘴巴的袖子去擦鼻涕。

    月华看了一眼默默地放下了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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