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风骚依稀看见刚出大学时的自己,年轻,稚气,还特么固执,因此吃了不少苦头。 哦,当然,现在还是这倒霉催的样,如果不是这样他也不会被炒鱿鱼,如果不被炒鱿鱼他就不会愣神的抱着东西在大街上失神走着,更遇不上醉酒司机刹车失灵。 至于他为什么对于炒鱿鱼这事耿耿于怀,皆因老板那老鳖尽给他穿小鞋,一个人当几个人使。 就这破待遇,还没等他先跑路了,结果就被炒了,谁服气啊。 罢了,这都是满满的套路啊,这一环套一环的。 城市套路深,我要回农村。 想着这因果报应什么的,他就觉得得再给书生一次机会。 他有心想问问缘由,道:“怎么会回事,这位狂生,读书人不该一心只读圣贤书,两耳不闻窗外事吗?你这副斤斤计较的样子恐怕不大好啊。” 那女子好似对男子有点儿意思,一通抢白道:“他不是要考劳什子功名,要我说,这么个动荡时候考什么功名,且不说考不考得起,即便考起了又能做多久又能做什么,那些蛮夷倘若跑进来了,恐怕这些当官的比谁都短命,真不知道他们考这些有什么意思。” 男子只是笑笑,一脸无奈。 接受过义务教育的人无法深刻体会到古代人想读书的困难劲儿,更无法体会到金榜题名时的痛快感,不过看看现代每年对高考状元的追捧,大概也不是完全无法理解的吧。 男子道:“的确如她所说,归置家中老母与上京费用,即便我过得困窘一些也需要二十五两银子。” 这清新脱俗不拿架子的画风就是跟那些端着身份的妖艳贱货不一样。 风骚看着他,他眼睛里只有清澈与坚定,风骚很相信那句一个人的眼睛代表了一个人的为人的话。 眼神很清澈的人总坏不到哪儿去,谁说的,他忘了,不过总是觉得有两分道理。 他道:“我买。” 男子却又弄出幺蛾子。 男子道:“这是传家宝,我不买,我只当,我在你这里当十年,十年内我必定来取。” 风骚就纳闷了:“那你为何不去当铺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