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五章 莫名其妙的怼-《饕餮之冒险王》
第(2/3)页
“我们说的是运动,不是斗殴,挥动拳头算什么运动!”菲尔普斯第三轮回答来了。
拿到这个评论,方宏当着所有水友的面,拿出了手机发推,AT了十六个各级别拳王,然后说:“菲尔普斯说挥动拳头不是运动。”
这个时代,你要和谁在网上吵架的话,记住秘诀,给他定个位,把他和大部分人划清界限,然后拉队友。你不这么做的话,对手就会先这么做。
本来也就是两个人之间的嘴炮环节而已,结果拉扯进了一大堆名人之后,就变质了。
拳王梅威瑟当即发文:“我很乐意让水里的家伙感受一下拳头这项运动。”
这件事情没有涉及种族歧视这种情况,只是单纯的嘴炮,所以国内的媒体并没有火热报道。
反而是美国的媒体炸了。
在美国,娱乐第一,商业运动第二,其他事情统统第三。
但,一般来说,娱乐业的人只能有自己的固定小粉丝群(除非你是天皇巨星猫王或者迈克尔),但是运动员一般都会获取家乡或者效力俱乐部所在城市的全体支持,运动员基本上来说就是城市英雄。
这一开火,那就是各地媒体互怼了。
闹得有声有色,有一种引发全民讨论的热潮。
关键就在于,荒野求生到底算不算一项运动。
一项运动是有标准,有目的的,荒野求生的标准就是行走荒野,目的就是活下去,从这方面讲,应该算是运动。
如果仅仅是这样,那么事情可能止步于此了。
可是当事人的另一方回话了:“我是一个游泳运动员,梅威瑟说的没错,我是一个在水里的家伙,要我和谁比拳头吗?我只想问,谁敢和我在水里比速度。”
菲尔普斯似乎找到了命门所在,一连串发了几条推文:“在自由泳项目上,我是现在的冠军,在蝶泳项目上,我是全世界有史以来最快的人,我不知道有谁敢说我不是运动员,这种认知不显得荒谬么?”
得到消息的方宏只说了一句话:“你不是蝶泳项目上的世界第一人,你很慢。”
这句没头没脑的嘲讽,却引起了众多媒体的转发和评论。
因为这是一个这个世界的共识,菲尔普斯是现世界纪录保持者,比第二名都快非常多,这个记录几乎是牢不可破,很多年之内都不会有人打破。
有一个人说菲尔普斯不是蝶泳世界第一的话,这个人应该是现世界第二的挑战者出于挑战的目的才对,而不应该是一个和游泳运动无关的人。
这就好像,一个拳手对迈克尔·乔丹说:“你的篮球打的真烂。”一个橄榄球员对马拉多纳说:“你会不会踢球。”一样。
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