序-《永夜之潮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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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兰卡斯特家有两个少爷。

    大少爷史蒂夫·兰卡斯特身高接近两米,身高体壮,再配上那一头灿烂的金发,宛如威风凛凛的雄狮!

    有人称,曾亲眼见他徒手打死一只老虎,有人说他一顿饭就能干掉半条烤羊腿和两卢克烤麦饼,还有人说他在夜御数女后的第二天依旧生龙活虎地出现在校场,并一口气放翻数十名骑士扈从……诸如此类传闻自然真伪难辨,不过镇上的妓女倒是的确十分留恋他的勇猛以及慷慨,每晚都会留一扇小窗翘首以盼,期待这个多金少爷大驾光临。

    于是,锡安北境的人民用他们朴素的实用主义观念来评价史蒂夫:因为他吃得多干得多(各种意义),身体强壮少病,所以他是未来的英雄,未来的领袖。

    但与他相比,二少爷特鲁曼·兰卡斯特就显得很废物了。

    嗯,各种意义上的废物。

    特鲁曼自幼就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,长得十分白净,这在北境人民看来是病态的象征,并且他那一头漂亮的红发也被认为是蔫不拉几,无精打采的象征,就像染病的玉米顶上的穗。

    而他本人,也十分安静,甚至安静的不像一个贵族。

    特鲁曼既不滋事也不生非,很少去镇上找乐子,只是终日带着仆人逛街遛狗,四处闲逛。他多数情况下会出现在乡间小路和田垄上,并时常与农夫打交道,这种反常的行为在人们看来就显得“游手好闲”了。

    同时,这让一众想要抱他大腿的地痞流氓丝毫找不到下手机会,就连镇上的妓女也对他颇有怨词,每每提及时总不免揶揄几句,以此来凸显史蒂夫的慷慨。

    出于这种情绪,人们连他的名字也会读错。

    按照泰沃里亚古典贵族的发音,他的确该被叫做特鲁曼·兰卡斯特,名字里带着弹舌音,十分花哨。只可惜锡安北境的人民既野蛮又粗鲁,舌头不能打转,天生厌恶一切花哨的弹舌和颤音,索性将这么一个本该充满贵族气息的名字念得像没有姓氏的农民——

    楚门。

    于是久而久之,就连男爵府上的仆人也都在背地里这么称呼他了,楚门少爷的地位之低可见一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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